1.方便居民生活,有利組織管理
2.組織與居住人口規模相對應的公共活動中心,方便經營、使用和社會化服務
3.合理組織人流、車流,有利安全防衛
4.布置合理,空間豐富,環境美,體現地方特色.
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包括教育、醫療衛生、文化體育、商業服務、金融郵電、市政公用、行政管理等設施.公共服務設施項目指標應按有關規范規定確定.
居住區內綠地應包括公共綠地、宅旁綠地、配套公建所屬綠地和道路綠地等.綠地率新區建設不應低于30%舊區改造不宜低于25%.居住區道路可分為居住區道路、小區路、組團路和宅間小路四級,其道路規劃設計應符合有關規范規定.
小區是住戶享受生活,享受溫馨的時刻,與此同時,我們更應該為廣大的住戶考慮到環境設施的擺放問題,希望以上觀點能對您有所幫助.